快速取回欠款!了解支付命令是什麼?

支付命令是什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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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商業社會的發展,金錢往來日漸頻繁,因此在催收債務上,若是使用一般的訴訟程序,往往耗時費力,為解決這一問題,法律訂立了支付命令程序,讓債權人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迅速取得欠款。那支付命令是什麼呢?本文將簡單介紹支付命令的相關事項。


支付命令是什麼?


支付命令是指法院對債務人發出的一種簡便迅速的督促程序,當債權人對債務人有給付一定數量的金錢、代替物或有價證券等請求時,可向法院聲請發出支付命令,以督促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清償債務。


支付命令的優點


支付命令程序相對於一般的訴訟程序來說,程序簡便且費用較低廉,且債權人只需提供簡單的證明文件,即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。以債務金額 100 萬元舉例來說,一般民事訴訟程序的第一審裁判費要 10,900 元,相較之下,聲請支付命令的裁判費只需 500 元,省下的裁判費高達 10,400 元。隨著債務金額增加,省下的裁判費也會相對增加。此外,支付命令也具有即時效力,債權人可迅速取得欠款,因此在徵收債權時非常實用。


如何聲請支付命令?


債權人可向債務人住所地(戶籍地)、法人主事務所或營業所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聲請狀,並繳納裁判費 500 元,聲請如果符合法律的規定,法院就會核發支付命令。如果法院認為債權人的請求是無理由的,法院就會以裁定駁回聲請。如果債權人的聲請中有一部分不符合支付命令的聲請條件,法院應只就該部分聲請駁回。

深入瞭解:如何申請支付命令與注意事項


異議


債務人在支付命令送達後的 20 天內,可以向發命令的法院提出異議,並且不需要提出理由。債務人逾期提出異議,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。如果債務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異議,支付命令就會失去效力。此時,支付命令將被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,進一步進行訴訟程序。債務人若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,決定撤回異議,可向法院提出撤回異議之聲明。


支付命令的效力


債務人如果未於法定期間內提出合法的異議,支付命令即為確定,債權人便可以依據該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。


支付命令失效


支付命令必須在三個月內送達給債務人,否則該支付命令將失效。失效後如果債權人還想透過支付命令催討債務,則必須重新聲請並支付裁判費用。


結語


總結而言,支付命令是一項有效的債權保障措施,透過簡便迅速的程序,債權人能夠在合法範圍內迅速督促債務人清償欠款,達到回收債務的目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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