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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客未繳管理費房東被催繳,異議減少損失
B先生被社區管理委員會催繳6年的管理費,但他認為這些費用應由先前租屋的房客支付,所以憤而採取不繳不認的抗議手段,一直拖欠著未繳。於是管委會決定動用法律手段,向法院聲請對B先生發支付命令,希望能夠迫使他償還這筆欠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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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承父親高額債務,主張時效消滅判免還
A先生的爸爸曾向銀行貸款50萬元,卻僅償還了短短一年便停止還款,留下35萬元的欠債。悲劇的是,他於110年離世,A先生是唯一的繼承人,也沒有辦理拋棄繼承,成了銀行債權的獵物!銀行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,要求A先生在繼承遺產範圍內清償貸款、利息及違約金,A先生陷入了財務危機。